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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通告國浩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十二時十五分(或緊接於同日中午十二時正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或休會後)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九十九號中環中心五十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批準國浩集團有限公司之二零一二年行政人員股份認購權計劃,其注有「A」字樣之規則副本已送呈本大會並由本大會主席簡簽以供識別。」
附注:
1. 凡有權出席並投票表決之股東均可委任一位或以上代表出席本通告召開之大會並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人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檔案(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有關檔案副本,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主要辦事處,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中九十九號中環中心五十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股東仍可依愿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大會上投票。
3. 本公司將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三)(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確定股東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登記檔案連同所需之股票最遲須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記,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一百八十三號合和中心十七樓一七一二至一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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