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

土地徵收市價補償 9/1起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今年元月政府已經公告土地徵收將改以市價補償,行政院已經核定,從今年九月一號起實施,需要徵用民間土地的機關必須向當地縣市政府報請查估市價,以「市場價格」作為賠償徵收民間土地的標準,不再以現行的公告地價計算。(戎華儀報導)

目前公家機關如果要徵收民間土地,以公告地價做為補償的計算標準,內政部地政司表示,行政院已經核定土地徵收市價補償機制將從今年九月一號起實施,未來機關如果需要徵收使用民間土地,必須先採議價方式向地主購買,價錢談不攏的話,先由需要用地的機關報請當地縣市政府同意後,查估土地市價計算補償金額。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秀:『九月一號之後,要徵收補償的話,是以一般市場的正常交易價格來補償。...如果他們有需要徵收的話,請他們把徵收的範圍,相關的資料先提供給各個縣市政府,然後縣市政府就會先行去查估(土地市價)。』

地政司表示,查估土地市價可由地方政府或委託取得證照的不動產估價師辦理。按照土地徵收程序,必須在核准後公告滿三十天後的十五天內發給補償金。只要發放補償的時間在今年九月一號之後,就適用新的規定,必須依市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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