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永光化學:衍生性商品交易申報作業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1

2.公司名稱: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規定,重新申報9901~9904之「未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賣出」,

「未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買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已申報9901~9904的「已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賣出」,「已沖銷契

約契約總金額-買入」,「已沖銷契約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等皆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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