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棄新聞審查制度 擴大出版自由 近50年來大解禁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緬甸周一 (20日) 宣布結束新聞審查制度,把出版自由進一步擴大至 80 多份報章及雜誌。這是緬甸政府去年 3 月進行經濟和民主改革以來,最新的一項改革措施,過去近 50 年來的打壓政策如今作出大轉變,不再嚴格控制傳媒刊物、歌曲及藝術品。
《星島日報》報導,緬甸信息部新聞審查及登記局局長丁瑞表示:「由周一開始,任何在國內出版的刊物,出版前都不需再送來給我們審批。」他周一早上在仰光的辦事處向各編輯和出版人解釋當局的新措施。
他還透過電話對外國記者說:「出版審查制度由 1964 年 8 月起實施, 48 年後取消。」但該部門一名官員稱,電影仍須接受審查。
緬甸記者歡迎取消出版審查,但一些人仍擔心他們的報導會受法例限制。
緬甸著名周刊《Weekly Eleven》的總編輯 Wai Phyo 說:「新措施較以前有很大進步,我表示歡迎,但目前仍有一些法例可以打壓記者的報導。」
他指的那些法例是可以用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打壓記者,以及甚至封閉出版機構。
當局去年 6 月取消了一些出版限制後,這次將出版自由進一步擴大至餘下的 80 份政治和 6 份宗教報章及雜誌。
這是軍政府於去年初把政權移交給文人政府後,一連串改革的最新措施,在之前一年來,已經容許選舉、示威及釋放了翁山蘇姬等異見者。
不過,當局迄今仍不批准私營報章出版,只是讓壟斷性的國營報章進行少許風格及內容改變。
當被問及會不會批准私營報章時,丁瑞說:「可以說已較接近了,所需的傳媒法例制訂後便可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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