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遇法官不用審案 年獎加給都沒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今天在立院質詢時批評,優遇法官不用辦案,但是年終獎金、主管加給卻照領,大部分還有辦公處所及宿舍,跟現職法官一模一樣。對此,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依照法官法,這些優遇本來就是現職法官,而且需要寫研究報告,不過林錦芳也坦承,在38位優遇法官中,的確有1位沒有提出研究報告。(程平報導)
林錦芳說,目前共有32位優遇法官及6位優遇大法官,但是這些優遇法官不用審案,只要寫研究報告,有些人1年提出很多篇,但也有1位沒提出研究報告。
林錦芳也證實,這些優遇法官除了在法官法實施後刪除了考績獎金外,其他包含薪俸、年獎及主管加給一樣沒少,甚至有些還保有辦公處所。不過林錦芳也強調,依照法官法,優遇法官依舊是現職法官。
不過司法院官員也透露,法官法在今年7月施行後,由於新產生的優遇法官僅能領月俸的三分之二,因此現在法官寧可選擇退休,領取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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