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檢駁:假球案無繳還不法所得最後期限說
鉅亨網新聞中心
板檢偵辦職棒假球案進入最後階段,媒體報導今天是檢方訂為涉案球員繳交不法所得的最後期限,但今天板檢襄閱檢察官鄭鑫宏駁斥這個說法,表示根本沒有什麼最後期限,只要涉案球員願意繳交不法所得,隨時都可以繳;他說球員如果被起訴,在法院判決前還是都可以繳交不法所得,而如果球員在偵查終結前繳出,當然檢方也會列為偵查終結處理時的一個依據,看是要緩起訴,還是職權處分等等,對檢察官的心證上會有一些影響。
而對於媒體報導指認罪和繳還不法所得的球員都可以換得不起訴,只要服勞務即可,鄭鑫宏也說,檢方不可能對每個涉案球員的處理方式都一樣,要看每位球員涉案程度,究竟得了多少不法所得,而且是否有全部繳回等等,要看實際狀況,每個球員得到的結果不會是全部相同。他也說,今天並沒有球員前往繳交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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