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矽力: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9 09:42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4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
1,1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38980號函申報生效。
貳、本公司董事會分別於民國103年11月7日及民國103年12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
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1,100,000股,訂於104年1月30日發放。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如下: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76,295,037股,每股面額10元,計
762,950,37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100,000股,每股面額10
元,計11,00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77,395,037股,每股面額10元,計
773,950,37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
除依本辦法規定交付信託或保管及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外,與
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五、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
1.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
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未達既得條件前,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可參與配股、配息、現金增
資認股及表決權等。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依約定交付信託或保管,
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銀行
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肆、特此公告。
- 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