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古坑雲林土地後續追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09 15:54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4/08
2.公司名稱: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古坑土地之法律訴訟已遭法院駁回,後續執行
情形如下:
a.緣由:古坑土地向原董事提出買回之
法律訴訟。
b.目前處理情形:公司內部繼續研討評估中。
c.對公司營運及股東投資大眾之影響:無。
(2)為免雲林古坑土地閒置,已將古坑土地出租
使用,生效日自97年10月01日起至100年09月
30日,為期三年。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