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粵物流延遲寄發通函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廣東南粵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刊發有關收購廣東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的公布(「該公布」)。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布所披露,載有(其中包括)收購的進一步詳情連同有關收購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該通函」)將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然而,由於預期需要更多時間編制及確定即將載入該通函的資料,故該通函的寄發日期將延遲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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