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電:願意承擔新牌發出後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城市電訊(01137.HK)繼主席王維基於早上出席電台節目後反駁發牌理據後,下午再發稿逐點反駁。
城電稱,政府沒有說明發新牌照數目。早於1998年有關電視政策檢討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中指出:「在科技中立的發牌制度下,本地免電視牌照的數目將沒有限制,若有基他技術可行方式傳送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申請,當局是會考慮的。」
故公司指出,政府的既定策是可於任何時間發牌予合資格人士,若然把發新牌時間再押後三年,是對已經在接近前commit申請者構成程式上的不公義。
公司又指,基於公平競爭,公司同意現有牌照條款及廣播守則,應該一視同仁,同樣適用於新牌照的持有者。而新牌照有效期亦應與現有牌照一樣。
故公司認為,無線電視提出的質欠缺法律理據,惟公司明白,現有經營者可能在發牌後提出司法覆核,故願意承擔這方面的法律風險,並呼籲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馬上發出新牌照。(ch/m)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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