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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新聞】浙交所頒業務規則,設成長板創新板

鉅亨網新聞中心

與上交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推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後,浙江發布《浙江股權交易中心主要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顯示,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浙交所)將設立成長板和創新板。

非上市公司申請在中心掛牌,可在成長板或者創新板掛牌。非上市公司申請掛牌需具備四個條件︰其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滿12個月;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其二,主營業務明確。其三,治理機制健全。其四,股東大會通過申請股份掛牌交易的決議,同意公司到中心掛牌、登記存管並接受監管,承諾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浙交所的交易時間與滬深股市同步,為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應委托代理買賣機構辦理,在代理買賣機構開立資金賬戶,資金存入第三方存管賬戶。掛牌公司在中心掛牌進行股份轉讓後,股東總人數不得超過200人,歷史遺留問題及退市公司等特殊情況除外。

某業內人士表示,《規則》還處於征求意見階段,並且證監會可能會對相關業務出台綱領性指導文件,屆時可能依據證監會相關文件作修改。目前,浙交所正在收集券商、信托等機構的反饋意見,定稿時間尚未確定。(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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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2,5201,5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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