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台股

柏登: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AI gen LogoAI新聞摘要
  • 柏登: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24

2.公司名稱:柏登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

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1/12/24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員工及原股東迄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自民國101年12月25日至102年1月25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

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駕臨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興隆簡易型分行

及其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者,即喪失其權利。

(3)於催告期間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將依所

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

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洽詢。

‌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
    Empty
    Emp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