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其祥:公告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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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1/03/1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Lucky Poultry (M) Sdn. Bh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Kee Song Holdings Pte Ltd直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370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7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充實營運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958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588
5.計息方式:
按新加坡一般銀行放款利率(年利率約5.25%)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102年3月16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62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7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借款人50%以上之股權,則該借款人無須提供任何擔保即
可向本公司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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