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半年內離職18個月不得減持 創業板高管后路受阻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司上市半年內高管離職,18個月內不得減持股份;上市7個月至12個月離職,一年內不得減持
11月4日,深交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董監高股份管理以及董監高離任后減持本公司股票的行為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董監高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半年內(含第六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上市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一年內不得減持。
深交所在《通知》中鼓勵上市公司董監高追加延長鎖定期、設定最低減持價格等承諾,并要求保薦機構重點關注上市公司董監高離職情況,督導董監高履行其承諾,并對董監高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規性進行核查。
按深交所此前規定,創業板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所持的股票,全部出清需要4年。然而,由于創業板公司高估值的誘惑,一些董事、監事和高管不惜選擇離職來兌現自己股票的財富。
據統計,今年以來共有67多位創業板高管選擇辭職,首批登陸創業板的28家公司共有19名高管辭職。粗略統計,截至目前,創業板億萬富豪數量超過500人。如果扣除掉非交易日,過去一年中,創業板大約平均每天就“生產”出兩位億萬富豪。
“高管套現部分股票屬于正常行為,但上市第一年就有如此大量的高管辭職,確實不太正常。”中原證券研究所策略部經理劉鋒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過,目前并未有數據顯示辭職的高管是否有大規模的減持股票,因此,對辭職的問題需理性看待。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