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泰鼎:公告本公司104年度第三季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1 10:45
一、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四)換發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1 10:45
一、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3條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四)換發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