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0/12/282.公司名稱: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反映本公司土地資產價值及提高股東權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土地重估增值計新台幣(以下同)5,489,841仟元,扣除提列土地增值稅準備1,983,694仟元後,增加土地未實現重估增值金額為3,506,147仟元。(實際金額以會計師查核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