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牛可選擇 衛署:強制標示原產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17 17:10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攸關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進口牛肉是否解禁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尚未通過,不過衛生署今17日再度重申,堅守行政院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政策方向,強調透過強制標示原產地的方式,讓民眾依個人需求選擇吃不吃。
雖然《食管法》初審不通過開放瘦肉精肉品,衛生署仍力推行政院政策方向,強調透過強制標示進口牛肉的原產地,讓民眾依個人需求選擇吃不吃。(攝影/張雅雯)
為了替行政院版本多加宣傳,衛生署今再度發新聞稿強調,基於保障國人食品安全的立場,對於進口牛肉安全絕對嚴格把關,在符合安全容許的前提下、強制標示牛肉的原產地,讓民眾有絕對的選擇權,如果不願吃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透過肉品上的原產地標示,可加以選擇吃不吃。
衛生署說明,「以牛肉為主原料」的食品將是強制標示的優先推動目標,因此未來餐廳、小吃攤等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將由原先的自願標示牛肉來源,改為強制標示;在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部分,則朝向增加「食品主原料」原產地標示項目,例如台灣加工製造的牛肉乾產品,若主原料為牛肉且來自澳洲,則需分別標示「牛肉乾之原產地-台灣」、「所使用牛肉之原產地-澳洲」。
農委會也表示,萊克多巴胺是部分國家唯一開放可添加於飼料的瘦肉精,由於政策方向很明確採「牛豬分離」原則,絕對不會開放含瘦肉精的豬肉進口,也不允許國內業者使用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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