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十七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16 14:29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有擔保
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以新台幣65億元整為上限。
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方式發行,以不超過2%為原則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償還借款暨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採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尚未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尚未確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尚未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募集金額、發行利率、發行保證人及其他相關條件授權董事長或
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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