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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新:本公司代子公司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經董事會通過辦理土地重估增值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12/27

2.公司名稱: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反映本公司土地資產價值及提高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遠東資源開發本次部份自用土地重估,初步重估增值金額為

新台幣9,785,179仟元,經減計估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為新台

幣1,904,991仟元,未實現重估增值金額為新台幣7,880,188仟元。

(實際金額以會計師查核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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