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04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2/4
(2)股東臨時會開會時間:105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2點整。
(3)股東臨時會開會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南港軟體園區A棟2樓會議中
心)。
(4)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
一、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二)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股東競業禁止案。
二、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5年3月2日至105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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