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林建設: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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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林建設: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依據:
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4634號函申報生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6月11日證櫃債字第10100134612號函。
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名稱: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代碼: B84601
三、簡稱: 01鄉林1
四、CFI編碼:DBFGGR
五、櫃檯買賣開始日:101年6月19日。
六、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億元整。
七、票面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壹種。
八、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3年期,發行期間預計自民國101年6月19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04年6月19日到期。
九、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票面利率:年利率1.30%。
十一、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依履行公司債保證義務契約保證。
十二、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設有贖回權,本公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1年之付息日,至少累積贖回發行總額之20%,自發行日起屆滿第2年之付息日,至少累積贖回發行總額之40%。若發行日起屆滿第3年之付息日,本公司債仍有餘額未贖回,則於當日償還本公司債剩餘總額。
十三、贖回權:本公司債贖回日為自發行日起屆滿第0.5年、1.0年、1.5年2.0年及2.5年之付息日。本公司得於贖回日當日行使本公司債之贖回權,債權人不得拒絕。行使贖回權時,每次固定贖回面額為本公司債發行總額之20%。本公司於贖回日前30日之前得擇期公告行使贖回權,同時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本公司債債權人,按債券面額加計實際持有期間之應付利息,贖回本公司債。
十四、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每半年計、付息一次,利息計算方式為依票面利率及實際持有本公司債面額,以一年為365天為標準,按實際持有天數,單利計、付利息一次,以每壹佰萬元債券為單位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十五、本公司之簡式公開說明書歡迎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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