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富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華富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9年11月6日證監許可【2009】1158文批準,于2009年11月23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截止到2009年12月25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經順利結束。經天健光華(北京)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本次募集的凈認購金額為337,341,867.02元人民幣;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共計79,485.97元人民幣。本次募集所有資金已于2009年12月29日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華富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專戶。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3911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計算,本次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有效份額為337,341,867.02份基金份額,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為79,485.97份基金份額。兩項合計共337,421,352.99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記入基金份額持有人賬戶,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沒有認購本基金。本次募集期間所發生與本基金有關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華富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華富中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9年12月30日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申購、贖回業務,在確定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時間后,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風險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凈值1元,在市場波動因素情況下,本基金凈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特此公告。
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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