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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光: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280,383,349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17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二、本次分派現金股

利預計於101年9月6日(星期四)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三、配息基準日:本公司

訂於101年8月15日為配息基準日,自民國101年8月11日起至101年8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今年最後過戶日遇假


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提前一天於101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

理或郵寄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俾享受配息之權利。四、參與本次現金股利之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

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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