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公告99年3月4日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04
2.公司名稱: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發生緣由:
99年3月4日地震並未對本公司新竹廠區造成影響,台南科學園區fab12a廠之廠房建築、
廠務設施及機台設備亦未遭受損害,惟fab12a之生產線因部份機台當機而中斷,本公司
立即進行機台維修檢測,估計將影響本公司本月之總產出天數約1至1.5日。本公司將透
過位於新加坡之fab12i廠進行生產調配,並待fab12a廠全面復機後,全力追趕中斷之生
產進度,將前述中斷之約1~1.5日產出天數之影響降至最低。
6.因應措施: 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