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3/30
2.公司名稱:期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99年度決算表冊案,並提請股東會承認。
(2)通過99年度虧損撥補案,並提請股東會承認。
(3)通過召開10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4)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