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 綠委要求江陳會簽署三協議 不審議不生效
兩岸網記者王定傳 台北
兩岸網台北12月30日報導 兩岸兩會第四次江陳會談落幕,完成簽署的三項協議,因未涉及法律修正,將按兩岸條例第五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後,送請立法院備查。綠委要求,三項協議必須送立院審議,否則就不生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率同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副董事長高孔廉、經濟部部長施顏祥、財政部部長李述德、農委會主委陳武雄、衛生署署長楊志良等有關部會首長,就「第四次『江陳會談』協商『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兩岸標準檢測及認驗證合作』及『兩岸租稅協議』等四項協議」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兩岸兩會第四次江陳會談落幕,完成簽署的「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三項協議。
面對國會監督,陸委會昨日表示,三項協議不涉修法,本週四行政院會通過後,將僅送立法院備查,而非審議。而且九十天後,協議並將自動生效。
對此,民進黨立委翁金珠今天提案要求,三項協議一定要交付審查,沒有審查前,不能生效。而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強調,尊重委員的決定,但依照法律要求,政院只能送立院備查,陸委會會根據法律來做。(記者:王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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