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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全委員會終判決定-南科產品並未侵犯tessera專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8/12/30

2.公司名稱: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

針對tessera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dram製造及銷售業者包括南科、南科

美國子公司及其他被告等專利侵權之調查案,itc全委員會於美國時間12月29日作

出維持行政法官judge essex初判決定(initial determination),南科等被告並未

違反337號條款,其產品並未侵犯tessera美國專利號碼5,663,106、 6,133,627及

5,679,977等三號專利之終判決定(final determination)。在終判決定中,並無任

何進口及/或銷售禁制令被核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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