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民同意才能進駐?殘盟:友鄰成為SOP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7-16 18:04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提供重症病童就醫時期暫住的麥當勞兒童之家,擴建計畫傳出遭部分里民反對,然而,設置這類機構真的需要里民同意嗎?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其實法令上並沒有相關規定,不過設置在社區內的障礙者機構,有「豐富」被趕的經驗,目前敦親睦鄰成為必要的標準作業流程(SOP),尤其要先找民意代表等意見領袖溝通,比較好辦事。
殘障聯盟指出,法令上並沒有規定進駐社區的機構一定要得到里民同意,但大家都將敦親睦鄰視為標準作業流程(SOP)。
即使屢次遭遇困難,但是王幼玲強調,目前並沒有法令規定,在社區設置機構必須要經過里民同意,相對來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還規定,若機構遇到里民抗爭,政府有責協助處理;不過多數機構都希望真正融入社區,因此會主動敦親睦鄰,讓里民了解障礙者的狀況,以降低疑慮。
王幼玲指出,初期難免會有一些反對的聲音,但只要持續溝通,時間久了就會降低敵意,不過她也建議,相關公益或社福單位要進駐社區之前,最好先找民意代表等意見領袖溝通,她說:「反對者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找民代施壓,所以更應主動讓民代了解,這些機構不會影響當地民眾的居住權益。」
台北市社工師公會理事長滕西華表示,說出「癌症會傳染」的言論,顯示那人有一份優越感,排斥不健康的人,因此要找一個說法讓自己降低道德焦慮感,這樣的歧視其實常常上演,可見國內民眾的醫療知識還需要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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