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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維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1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83,182,15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1/19~102/01/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50~14.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9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0/08/17~100/10/16申報買回8,000,000股

101/06/04~101/08/03申報買回3,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00/09/13~100/10/14實際買回1,487,000股,未執行完畢6,513,000股

101/06/04~101/08/03實際買回1,200,000股,未執行完畢1,800,000股

以上皆因市場因素未能撮合成交,致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1年11月16日董事會會議記錄

案由: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提請 討論。

說明: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上櫃公

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擬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一、買回股份的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肆仟貳佰萬元。

四、預定買回期間與數量:本公司本次買回股數共計參佰萬股,並於一o一年十一月十九

日至一o二年一月十八日期間執行完畢。

五、買回區間價格:每股單價在新台幣8.50元及14.00元之間,但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六、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並請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進行上述

買回相關之交易。

七、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

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詳附件)。

八、本公司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0.95%,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

資本之維持。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9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

流動資產(截止一O一年九月三十日)之1.00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堤維西公司若以每股新台幣8.5~14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尚未辦理庫藏股註銷之

前,雖造成負債占資產比率微幅上升、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下降,但其變動比率有

限,買回普通股股份後負債比率變動僅在0.35%以內,且長期資金亦仍大幅高於固定資產金

額。由於買回普通股股份所需支出資金將使該公司的流動資產減少,故該公司的流動比率

和速動比率將分別下降,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變動比率分別在(1.00%)及(1.18%)以內。另

因買回普通股股份帳列股東權益減項,致淨值略降,而每股虧損變化比率約在0.96%變化情

形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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