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獲準許保釋外出 控方恐其潛逃申請撤銷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新網11月26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涉嫌于千億遺產案中偽造龔如心遺囑及行使假文書的香港商人陳振聰,25日再度前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原想把案件交特區高等法院審理,惟法庭應辯方要求,準許案件先于明年5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初級偵訊,屆時會傳召7名控方證人,預計審訊3周。
據悉,該7名證人包括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其胞姊龔中心及妹龔因心,2名遺囑見證人吳崇武、王永祥,華懋董事梁榮江及龔如心秘書區燕玲。控方25日庭上一度申請撤銷被告的保釋,惟裁判官認為理據不足,仍準陳振聰以4千萬元(港幣,下同)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候審。
陳振聰25日由胞弟陪同到庭應訊,繼他早前委任資深大律師金力生后,25日再委任一名大律師何冠驥作其律師團隊的成員。案件原訂于25日交付審訊程序,將案件轉交至高等法院。惟陳振聰的代表律師麥至理向法庭申請,要求行使被告的權利,展開初級偵訊。
控方認為辯方有意拖延審訊時間,并指陳振聰涉破壞保釋條件,間接騷擾證人,因而向法庭申請撤銷其擔保。控方指警方于本年5月26日落案起訴陳振聰,有關的資料亦已一早交到辯方手上,期間辯方曾以多個理由多次申請案件押后,法庭已給予辯方足夠的時間準備。控方又表示初級偵訊其實無須展開,原訟及上訴法庭均指陳振聰的遺囑屬偽造,初級偵訊只會拖遲審訊。
另控方指陳振聰于本年10月31日接受電臺訪問時,曾在節目中公開批評控方證人(即2006年遺囑見證人之一王永祥),目的是希望證人接收到他想說的話,這已違反不得間接干擾證人的擔保條件。而陳振聰又曾發表自己會被入罪及坐牢等言論,恐怕他會畏罪潛逃。然而,控方強調并不是以此阻嚇陳振聰提出初級偵訊的申請,只是情況有變。
陳振聰的代表律師麥至理卻反駁控方情況有變之說,表示陳振聰在提出初級偵訊申請前,并沒有收到控方對陳的擔保有異議。若控方認為陳振聰的發言有嚴重的后果,理應一早知會,何況陳的言論只是在表達不滿;且控方只是恐陳振聰會潛逃,并不代表陳振聰會逃走。反而,控方在陳提出申請后才反對其擔保,欲藉此阻礙陳振聰提出申請,因而使陳振聰感到恐慌及受恐嚇。
裁判官認為沒有理由支持撤銷陳振聰的擔保,準許他繼續保釋外出,并須繼續遵守不得離開香港,一星期兩次到警署報到,及不得干擾控方證人等條件。
51歲的陳振聰在千億遺產案中終極敗訴后,于本年5月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被指于2002年7月28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間的某日,制造虛假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并于2007年11月16日使用該份遺囑。
陳振聰25日一身西裝出庭,表現沉默,沒回答記者問題。庭上他專心聆聽律師及裁判官說話,當聽見控方表示欲撤銷其擔保時,陳顯得很緊張,至獲知擔保不變后才稍見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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