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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527,454,708股。

2.取得人資料: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及其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445,123,000股;29.74%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及其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470,058,000股;30.77%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0年6月16日起至100年8月25日止,經由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購入方式取得(增加) 24,935,000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未變動。

5.取得股份之目的:無變動。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變動。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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