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252.減資緣由:配合母公司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規劃3.減資金額:新台幣299,000,000元4.消除股份:29,900,000股5.減資比率:99.7%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