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生:本公司104年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30 18:49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9/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世忠
董事: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歐朝銓
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燦堅
董事:賽宇細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俊華
獨立董事:吳生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張世忠
基亞生技董事
TBG Inc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董事
德必碁廈門董事
溫士頓醫藥董事
Hoff caymen董事
廣東豪賦董事
優茂國際董事
董事:歐朝銓
德必碁生物科技監察人
TBG Inc董事
溫士頓醫藥董事
Hoff caymen董事
董事:陳燦堅
福又達生物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
董事:曾俊華
伊綺美生物醫學(股)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吳生生
基亞生技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4年股東臨時會全體出席股東投票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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