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都: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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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1年4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53,939,17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另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38,527,97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3,852,797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3389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投資顧問業
3.管理顧問業
4.餐館業
5.遊樂園業
6.一般旅館業
7.景觀、室內設計業
8.花藝設計業
9.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10.環境檢測服務業
11.花卉批發業
12.花卉零售業
13.環境用藥批發業
14.環境用藥零售業
15.肥料批發業
16.肥料零售業
17.建材批發業
18.建材零售業
19.機械批發業
20.機械器具零售業
21.室內裝潢業
22.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23.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24.菸酒零售業
25.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26.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7.機車零售業(限新車)
28.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29.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30.租賃業
31.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3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為1,200,000,000元,已發行普通股77,055,9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共計770,559,55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省北路40巷2弄15號。
(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八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809,087,520 元,分為80,908,7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計3,852,7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50原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九)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
1.本公司於101年4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及除權基準日,經本公司第六屆一百零一年度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101年6月25日為除息及除權基準日。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6月21日起至101年6月25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欲現場辦理之股東,請於101年6月20日親臨或郵寄本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郵戳為憑。
(十)現金股利茲訂於101年7月11日發放。
(十一)增資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因應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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