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3-25 15:22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0/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張嘉峰執行副總、陳尚昊副總經理、王偉霖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張嘉峰執行副總:
台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尚昊副總經理:
台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達明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王偉霖處長
台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Quanta Storage America,Inc.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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