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案 陳冲︰政府會以法律之友方式 提供意見給美
鉅亨網記者陳俐妏 台北
美法院判友達(2409-TW)壟斷面板價格有罪,友達將提上訴。行政院長陳冲今天對此表示,台灣會以政府名義,藉由法律之友的方式提供意見,透過美國行政管道提供給美國司法單位。
陳冲說明,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行政也不宜干涉司法,固然過去很多案子,台灣政府有透過行政管道表達關切,但也了解美國行政不宜干涉司法。
但陳冲也指出,過去案子政府有用過一些方法,例如:美國在司法制度上有一種制度為「法律之友」,就是說不是當事人,基於對事情了解和關心,提供意見,台灣是以政府名義,提供意見,透過美國行政管道提供給美國司法單位,這是完全合法的做法,過去也曾經用過。
陳冲強調,不管是哪一家公司,涉及這類的訴訟化,政府會把相關的了解,在法律上值得考量的地方,會透過法律之友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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