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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97,588,388元,每股配發5.96918559元。
二、 經本公司九十九年六月四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
除息交易日: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除息基準日: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最後過戶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以憑分派現金股利。
三、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
(一)採匯款方式者: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
(二)採支票方式者: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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