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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友控股董事調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十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布,陳卓明先生(「陳先生」)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獲調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1年7月28日起生效。

於調任前,陳先生於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并無任何行政或管理任務或職責,除出席本公司董事會會議及審核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會議。除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 第 3.13(7)條外,則陳先生於調任前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陳先生認為其本人為獨立人士,并且符合上市規則第 3.13 條之獨立性標準。

陳先生,53歲,於2007年被委任為非執行董事至2011年7月28日其被獲調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先生亦為董事會之非執行主席。彼曾任職多個跨國機構及本地企業,於商業電子產品之研發、物流及營運管理領域擁有逾28年經驗。陳先生於1980年畢業於羅布諾科技大學(英國),持有電子及電機工程學學士學位,亦於1988年及1992年分別獲香港大學頒發之工程學 理學碩士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1998年,陳先生獲香港中文大學頒發之經理人員會計管理概論文憑。

本公司現與陳先生并無訂立任何服務合約,而陳先生現與本公司并無固定服務年期。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陳先生須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應付予陳先生的酬金為每月25,000港元 (董事會將按年調整其酬金。酬金調整乃根據董事會薪酬委員會的建議并參考本公司及陳先生的表現而厘定)。

於本公布日期,陳先生無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 (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陳先生并無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任有何關系。此外,陳先生於過去三年并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任何董事職務。除上文披露外,陳先生確認,就其委任,并無任何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證券持有人,亦無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 的條例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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