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泥:本公司與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基隆港儲運中心委託管理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98/12/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1/01~99/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位於基隆港西33號碼頭
水泥儲運中心廠務管理及水泥進發貨工作委由子公司嘉新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管理費用按每月實際水泥製品發貨
數量每噸新台幣60元(稅前)計算,但每個月實際發貨量超過
30,000噸者,其超過部份,每噸以新台幣10元(稅前)計付,
唯全年度支付之管理費用不得低於360,000噸每噸
新台幣60元(稅前)所計算之金額,如有低於者應補足之。
(3)卸載船舶之清艙費用依實際發生金額支付請款。
(4)另於迴轉式包裝機作業時其作業費用以每公噸新台幣40元
(稅前)計價。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該公司具備碼頭倉儲業務管理之
專業,委託其管理以提高效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