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嵐縣盂縣交警"收黑錢",公安局長均被免職
鉅亨網新聞中心
針對呂梁嵐縣運煤車無故被罰、陽泉盂縣交警雙向攔車罰款不開票和高速交警執法不規范等問題,山西21日決定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統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紀律作風整改活動。目前,嵐縣、盂縣公安局長等相關責任人已被免職,公安部也已派出督查組赴當地開展工作。
10月28日凌晨,一輛運煤車行駛至山西嵐縣境內時被交警攔下,在收取了貨車司機100元人民幣后,交警未開任何單據便放行。當該運煤貨車行駛至山西盂縣境內時,同樣的情況再度發生。在沒有罰款理由、沒有收據、沒有罰單的情況下,交警收取了車主50元人民幣。
11月21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作出決定,先行對嵐縣、盂縣公安局長、分管交警的副局長和交警隊長等相關責任人免職,成立三個調查組分別展開調查。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亂罰款的,一律從嚴懲處;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堅決撤職;對罰款不開票據“收黑錢”的,一經查實,堅決予以開除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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