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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嚴查瘦肉精 擴大至養豬場與豬肉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13 06:00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美牛含瘦肉精風暴尚未平息,然而就連豬肉也傳出違規使用瘦肉精,行政院12日晚間發布「強化查驗肉品之措施」聲明,強調除了加強查驗市售豬肉是否含瘦肉精,14日起更要求由養豬場提出切結書,證明上市的豬隻沒有使用瘦肉精,強調要從源頭到消費市場替民眾層層把關。

行政院14日起要求由養豬場提出切結書,證明上市的豬隻沒有使用瘦肉精。(圖片提供/新北市衛生局)


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表示,3月初陸續接獲民眾反映,不只美國牛肉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部分市售豬肉甚至含各國未核准使用、毒性更強的瘦肉精,比如沙酊胺醇,因此行政院長陳冲指示農委會與衛生署,分別擴大檢查養豬場、豬肉品及消費市場,12日晚間公布最新檢查結果。

農委會部份,自8日起分別至雲林縣、台南市及屏東縣43戶養豬場,抽驗毛髮185件和血液190件,其中屏東縣有2戶不合格,各驗出萊克多巴胺與沙酊胺醇。此外,稽查人員前往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10處肉品市場抽驗293件樣品,結果有1件豬肉驗出萊克多巴胺與沙酊胺醇。

行政院強調,違法使用瘦肉精的養豬戶,可裁罰3萬至15萬元罰鍰,且自3月14日起由養豬場主動提切結書,證明上市豬隻沒有使用瘦肉精,並由肉品市場公告;對於未提供切結證明者,將由農委會會同地方政府至養豬場進行提前抽驗;針對曾有抽查不合格紀錄的養豬場,提前3至7天進行毛豬拍賣前抽驗。

衛生署則自6日起抽驗全台傳統市場、超商、大賣場、百貨公司、餐廳及肉品零售店等場所的市售豬肉豬肉及加工品,總計抽樣87件,目前未如檢舉般檢測到瘦肉精。但行政院聲明,一旦查到市售不合格的豬肉產品,除了沒入銷毀,也將對來源廠商罰鍰6萬至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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