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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萬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以訂價日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以不
低於基準價格七折為計算基礎訂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發
行條件授權董事長依法令規定並視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
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
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出10%,計
1,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自行併足一股認購,尚有剩餘之畸零股以及員工或原股東未
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募集金額、發行價格、發行
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
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主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修正時,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辦理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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