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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坤建:原100/10/21及100/11/28公告新北市五股區芳洲段合建案經董事會決議由子公司全達建設開發(股)公司繼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12-19 16:05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00/12/19~100/12/19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陳許柑等非關係之自然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合建條件為法定容積:地主50%,公司50%.獎勵容積為:地主40%,公司60%,

採水平分配,車位:地主50%,公司50%,採立體分配.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

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開發興建以供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估價之標的物:

不適用

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6.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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