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九十九年六月廿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22元。二、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定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四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每股分派現金股利調整為新台幣0.21188080元。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