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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 27,923,29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792,3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32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72,600,574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A01100鋁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2)CA01130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3)CA01990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

(4)CA04010表面處理業。

(5)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F401010國際貿易業。

(8)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9)F111090建材批發業。

(10)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558,465,950元,分為55,846,595股,每股面額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岡山區中山北路140號8樓之4。(通訊地址:高雄市路竹區路科八路1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newmops.twse.com.tw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7人、監察人2-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以股東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2,792,3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股東股票股利按除權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無償分配之,每仟股配發50 股。配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手續,無法拼湊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86,389,240元整,分為58,638,924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於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本公司股東常會另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新台幣72,600,574元,依除息基準日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率計算,每仟股配發新台幣1,300元,配發至元為止。現金股利訂於一ΟΟ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郵)費自股東股利中扣除,股利金額在新台幣參拾元(含)以下者,僅郵寄發放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肆、本公司訂於一ΟΟ年八月十五日為除權配股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一ΟΟ年八月十一日起至一ΟΟ年八月十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最後過戶一ΟΟ年八月十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辦理過戶手續。

伍、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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