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4/062.公司名稱: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合併損益表中之合併總損益與合併淨損益等項目數字誤植。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合併損益表,並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