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升(300118)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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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升(300118)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東方日升為控股子公司
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
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
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深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
文件以及《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
為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
獨立董事,經認真審閱相關材料,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
審議的《關于為控股子公司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提供擔
保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以下簡稱“RisenSky”)
為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公司對其具有絕對控制權。另公
司與國家開發發展銀行浙江分行約定,根據RisenSky投資的每一個具
體電站的進展情況放款,并由Sky Capital Europe S.à r.l按其在
RisenSky出資比例就每一個具體的電站項目為東方日升提供相應數
額的反擔保,因此為RisenSky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的范
圍之內。
2、本次對RisenSky向銀行申請借款提供的擔保協議及Sky
Capital Europe S.à r.l為我司提供的反擔保協議生效后,本公司對
對外擔保總額為不超過7,000萬歐元(以8.7923的匯率計算),占公
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產(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比例為24.75%。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形,亦無為股東、實際控
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3、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向控股子
公司擔保涉及金額超出了董事會的決策權限,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東方日升為控股子公司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提供不超過7000萬歐元擔保的議案并將該議案提交
股東大會討論。
(次后無正文)
此頁以下無正文,此頁為獨立董事關于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RisenSky Solar Energy S.à r.l提供擔保的獨立
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張廣生 徐東華 戴建君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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