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佳穎精密:更正98年6,8,9,10月關係人交易申報金額誤值以元為單位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16日2009-11-16 13:30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8/11/162.公司名稱: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關係人交易申報金額誤值以元為單位6.因應措施:更正關係人交易申報資料並發布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頂倫:公告本公司接獲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言詞辯論開庭通知書下一篇群創:本公司擬與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