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bus與歐盟反壟斷單位達成和解 將降低新技術專利金至1.5%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綜合外電
高速 RDRAM 記憶體開發商 Rambus Inc. (RMBS-US) 與官方機構就最近一宗反壟斷爭議達成和解,歐盟同意Rambus 以降低專利金作為和解方式的提議。
數家官方機構指控 Rambus 明明欲替其發明申請專利,但未通知產業標準制定團體,待業界採用其規格作為標準後,又挾持專利權,要求生產 DRAM 的企業需付費才能獲准使用該專利。
Rambus 公司始終不承認做法有任何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在 2006 年控訴 Rambus 的策略違反反壟斷法,然而聯邦上訴法院卻支持該公司立場,FTC 在5 月份撤銷此案。
依據歐盟接受的和解提議─這可能影響該公司全球營收長達 5 年─Rambus 公司同意不收取 2 種較舊的 DRAM科技之專利金,對於較新的版本也僅收 1.5% 專利金。歐盟表示,Rambus 公司目前對使用此科技的公司收取 3.5% 的專利金。
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席 Neelie Kroes 表示,Rambus 公司的承諾已滿足歐盟的要求,她表示歐盟將持續「強力執行競爭力規範」包含標準設定團體在內。
Rambus 公司的資深副總和總諮詢 Thomas Lavelle 表示:「經過漫長且詳細檢視各事項後,歐盟並沒有找出Rambus 違法之處,也沒有做出任何罰金裁決。」
Rambus 周三股價上漲 3.15%,盤後小跌 0.18%,報21.9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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