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外匯局︰將進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新聞稿,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下發通知稱,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山東、湖北、浙江(不含寧波)、福建(不含廈門)省分局以及大連、青島市分局所轄地區進行貿易外匯改革試點。試點地區銀行、企業按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及其實施細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非試點地區按照現行規定辦理貿易外匯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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